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0:26:20
办理迁入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需要填写一份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交所有证明材料。
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如适用)。
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如适用)。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他们会出具一份《准予迁入证明》。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在迁出地派出所注销原有的户口,并领取一份《户口迁移证》。
携带上述资料,包括《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办理完迁入手续后,会获得新的居民户口簿。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和偏好选择最便捷的途径。
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迁入地派出所,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