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5:1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具体而言,下落不明的时间应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果下落不明期间有间断,则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重新计算。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则从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因此, 失联满两年可被视为失踪,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曝光!济源最新一期失信人名单出炉!(2025年第21期)(总第520期)
济源市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快看看你认识来源/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5-06-23 20:52:00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