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8:45:28
增票作废的处理方法如下:
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找到“发票作废”一栏,将需要作废的发票选中并点击“作废”按钮。这样,发票在税务系统中就被正式作废,不需要再上税。
如果单位有作废章,应在作废的纸质发票上盖上作废章。如果没有作废章,可以用笔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确保将作废的三联发票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跨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冲掉。
作废后,应将作废的发票与作废日志一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查验。如果作废操作未成功,应立即联系税务机关或技术支持人员寻求帮助。
如果发票已经入账但后续确认为作废,需要进行冲销处理,将原始发票的金额从相应的会计科目中减去,并记录作废事由。同时,与作废发票相关的支付或收款凭证也需要进行冲销处理,并更新所有相关的账务记录。
如果对方误作废了专票,需要将被作废的发票退回给销售方,并由销售方补开一份发票入账。取得补开发票时,账务处理应包括借记相关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增票作废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因处理不当而产生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