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2:20:16
职工年假的计算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新入职员工在连续工作并满12个月后,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进行折算。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离职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部分天数进行折算。
如果折算后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则不再扣回。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同样不享受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并可能受到处罚。
这些规定确保了职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合理调配权。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