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51:55
上海居住证掉了,持证人应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受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可先进行电话挂失,再进行书面挂失;也可直接进行书面挂失。
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居住证的》,持证人可向受理部门申请补办《居住证》。受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当场出具办理居住证通知书。持证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向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补办《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交补办申请和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若证件损毁,则需提供损毁的《居住证》原件。
代办人办理时,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
申请人向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补换领申请。
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是否符合补换领条件。
如符合,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如不符合,将不予受理并告知补全材料。
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根据制证指令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申请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办理时限:受理后一般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收费标准:20元/证。
建议:
持证人应尽快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免影响居住证的正常使用和相关权益。
若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提供必要的委托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