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0:15:05
2018年拟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人在办理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并于2018年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确认申请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以直接联系当地教育局或相关学校获取帮助。